A相交數年的朋友南西跟她借錢。
數目不算大,對方只開口說要三萬,
用途是「這個月的房租繳不出來了」。
一般正常人如果沒有那麼高的收入,
會找一間小一點或位處市郊的房子,
而非跟朋友借錢,
可是南西偏偏要住在東區的電梯大廈,
原因不是她愛慕虛榮,
而是她的同居男友堅持不住台北市以外的地方,
兩個人感情好的時候倒還好,
房租一人一半,省一點還付得出來,
可是男人已經有了小三,
除了拿換洗衣物之外根本不回家,
最後連房租都不分擔了,
還堅持住在那裏,到底是怎樣?
「我有試著幫她找房子,」A說。
「可是她說……」
「她說搬家很麻煩、
她說農民曆上找不到好日子、
她說她在附近健身房的點數還沒用完、
她說之前有朋友提過要跟她合租但卻遲遲沒給她答案……」
我不認識南西,但用腳趾甲,
而且是分岔的腳尾指甲的其中一片想,
都可以想出她會講什麼理由。
「但總之就是那個男人的東西還在那裏,
她以為扣住東西就等於留住人了,對吧?」
「我真的很不想借她這筆錢。」
A說:
「可是我昨天在社會版上看到一個女生為情自殺的新聞,
記者寫說某可憐女子先被男友拋棄、
連相交數年的朋友都狠心不幫忙,導致她孤立無援,
只得求死……妳知道嗎?我覺得我要是不幫她,
說不定下次報紙上那個『相交數年的狠心朋友』就是指我。」
「那所以妳要借?」我問她。
「如果是妳,妳借不借?」她反問我。
如果是妳們呢?妳們借不借?
妳一定也有過這種鬼打牆的朋友,
也許她不是跟妳借錢,
而是半夜三點打來哭訴男友失蹤、
沒事把聯絡人通訊錄刪光光說象徵重新開始、
在plurk自以為幽默寫說「原來紅酒配宜眠安妥可以增強三倍效力」
(拜託請遵照處方上的指示服藥謝謝)、
又在FB寫什麼「其實人生根本沒什麼可留戀,
死是痛一下子,活是痛一輩子」
最後又寫說放心吧我很好不用為我擔心,
好像這樣就很貼心,
別人就真的不會擔心似的……
其實妳真的也不想擔這份心了,
因為妳怕自己非但說不出溫柔的慰問,
說不定還會脫口罵她活該,
可是心裡卻不斷的在拉扯。
一方面妳覺得她是無辜的受害者,
她又不是因為賭博所以欠錢、
她又不是自己想過得這麼痛苦,
連路人都不該對失足者落井下石,
更何況是身為朋友的妳,
可是另一方面妳又覺得,她或許是受害者、
可是絕不無辜阿,她放棄了自救不是嗎?
而我想,是我們都被所謂的「愛」困住了。
她困在她不順遂的感情裡,
而妳被困在「愛情是偉大的」的框架裡,
我們都不能駁斥愛是偉大的、珍貴的,
於是在某一種程度上,
她簡直像是為了理想不惜犧牲一切的革命先烈,
在「理想」這麼大一頂偉大的帽子之前,
妳不想支持她找死的行為,
卻為了自己沒她那麼不怕死而自慚形穢。
我們總認為能為愛拋棄一切的人是偉大的,
就算有責備、有不認同,
也只是覺得做出這種選擇的人太傻了,
為了根本不值得的人,讓自己蒙受損失,
可是那些被拋棄的「一切」,並不是無知無覺的死物阿!
如果被拋棄的是工作,那代表有很多衰小的同事受害,
如果被拋棄的是朋友,肯定世界上有很多個無奈地A小姐。
我們總以為能為愛拋棄一切的人很無私,
因為她可以為了愛情什麼都不要,
可是說不定這只是以愛為名的自私而已。
因為在為愛不顧一切的人眼裡,
除了自己的執念之外,其他的一切,什麼都看不到。